燃放烟花爆竹
是污染空气、影响市容
噪音扰民、引发火灾事故的
重要因素之一
自我县发布通告以后
广大市民积极遵守相关规定
但总有人心存侥幸
近日,
广饶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
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
开出了全市首张“禁燃罚单”
2022年1月21日,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期间,发现违法行为人张某(女)在某小区路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,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所里接受调查。经询问,违法行为人张某承认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。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,决定给予张某罚款壹百元的行政处罚。
根据《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时段
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规定
广饶全域全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
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
为改善广饶空气质量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
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共同做出努力
也希望广大市民群众
积极举报烟花爆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
一经查实
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
法律链接
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依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